近日,秀洲区公开征集2018年度秀洲区文化产业扶持项目,加快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发展。
本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涉及五大类,其中新闻出版发行服务业重点扶持新闻、出版和发行服务等项目;影视传媒演艺服务业重点扶持广播电视、电影等项目;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重点扶持以现代高科技特别是信息、数字技术为依托的互联网文化信息服务项目;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重点扶持工业设计、多媒体、动漫游戏等项目;文化休闲旅游业重点扶持以人文资源为内涵的休闲旅游业、娱乐休闲服务等项目。
入选的文化产业扶持项目将获得相应奖励和补助,具体如下:被评为优秀镇(街道)农民画创作基地、中小学农民画后备人才基地的,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新创农民画个人画室每个补助5000元,评估为优秀的每个奖励5000元,评估为合格的每个奖励3000元;经区文产领导小组认定,赴区外交流的农民画运营主体,视情每次补助1万至3万元;经区文产领导小组认定,对农民画产业化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至10万元。
对参加境内外重点文化产业博览会的企业每个标准展位补助5000元至10000元。对文化传媒公司或企业与其他文化传媒公司联合制作的原创电影,在本区申报且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相关机构批准,在国内院线上映、播出的,视情按投资金额给予2万至15万元补助;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台或其他频道播出的原创电视剧等影视作品,视情按投资金额给予2万至10万元补助。
对入驻商务楼宇、注册(实到)资金100万元以上,租赁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并正常运营的小微文化企业,经认定,连续两年给予半年的房租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已入驻文化企业获得金融机构商业贷款的,且贷款合同到期已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给予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不低于50%的贴息补助,贴息补助金额最高10万元;对入驻秀洲区内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街区、楼宇,注册(实到)资金100万元以上并正常运营的小微文化企业,可连续三年按照房租的60%进行补贴,三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此外,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文创平台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于获评市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积极申报市重点文化创新团队并审核通过的文化团队给予1万至2万元奖励。凡符合区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经区文产领导小组认定为发展前景好、竞争能力强、社会效益明显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给予1万至20万元扶持奖励。
企业可登录秀洲新闻网,点击公告,下载表格进行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递交受理单位。各申报项目按照申报单位属地管理的原则受理初审。需要注意的是,项目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