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最低价”、“全国第一”……近段时间,随着一年一度“双十一”网购大促销活动的临近,各大电商的预热促销活动也多了起来,各种噱头宣传让消费者眼花缭乱。“这些用语明显违反了《广告法》,容易误导消费者。”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规范“双十一”前后网络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采取多项举措,严厉打击网络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积极引导电商在宣传中规范网络促销行为是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的重头戏之一。近期,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市场监管分局(所)陆续约谈了辖内大中型电商,并通过微信群、短信平台、日常巡查走访等多种方式对电商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醒电商不得隐瞒重要事实,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虚标价格,不然,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处罚一起。
结合以往“双十一”期间商品质量、消费纠纷、权益保障等网购问题,区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了网上监测和实体巡查力度,对辖区内从事网络商品经营的经营户证照持有情况、进货查验台账、网刊食品信息与实物标签是否一致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各网店不得在“双十一”大促中使用先提价再降价的违法手段,不得有先以低价冲刺销量再换产品的“换宝贝”行为。对于电商销售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傍名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也在检查中给各电商打了“预防针”,严防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提醒电商在开展大型促销活动前,要做好充足的商品备货和技术支持准备,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商品信息监控,合法合规开展营销活动,配备足够的售前与售后人员,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对于商品或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并引起消费纠纷的,要求企业根据规定进行先行赔付,保护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商在七日无理由退货、售后修理更换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侵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此外,区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双十一”期间要理性看待网络促销,切忌冲动抢购。购物要选择有资质的购物网站,多渠道比较商品信息,不要轻信商家的各种夸大促销宣传,并注意保存好相关购物凭证,以方便自身利益受损时有效维权。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双十一”期间,他们将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投诉受理工作,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交代,严厉打击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高效地为“双十一”消费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