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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积极探索农村家宴中心规范化管理“秀洲经验”
2018年9月13日 08:40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竺军伟 通讯员 庞代松

  发布“一公约、二规范、五制度”

  乡村厨师必须经镇(街道)食安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在农村家宴中心承办宴席,在家宴中心举办集体聚餐须申报备案,家宴中心食品加工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今后,秀洲区所有的农村家宴中心都将按照这样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昨天下午,为促进村(社区)家宴中心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乡村厨师食品安全水平及服务能力,结合“大走访、大宣讲、大解放”活动,区市场监管局在新塍镇潘家浜家宴中心举办了“八八战略”大宣讲、“食品安全”大培训进村(社区)家宴中心活动。

  记者了解到,今年初,秀洲区政府将村(社区)家宴中心标准化建设纳入了2018年度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区申报家宴中心建设的村(社区)共17家,目前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有1家,正在改造装修和安装设备的有9家。

  硬件建设是秀洲区开展农村家宴中心建设走出的关键一步。“近年来,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家宴上各类攀比、浪费现象屡有发生。”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破解不良社会风气,倡导文明用餐,同时预防集体用餐中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秀洲区市场监管部门经过调研,正式出台了秀洲区村(社区)家宴中心规范化管理“一公约、二规范、五制度”。

  据介绍,“一公约、二规范、五制度”即《村(社区)家宴中心文明用餐公约》、《村(社区)家宴中心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村(社区)家宴厨师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和村(社区)家宴中心冷食操作管理制度、备餐操作管理制度、粗加工(切配)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根据《村(社区)家宴中心文明用餐公约》,秀洲区农村家宴中心将积极提倡居民节俭用餐、环保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文明用餐、健康用餐等风尚,杜绝各类不良风气。

  同时,为保障村(社区)家宴中心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根据《村(社区)家宴中心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规定,家宴中心由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家宴中心须按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设置必要设施设备;承办宴席的厨师须经镇(街道)食安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录入镇(街道)厨师档案,并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从事农村聚餐服务;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聚餐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举办者和承办厨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记入家宴厨师个人档案,定期进行公示,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根据《村(社区)家宴厨师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规定,村(社区)家宴厨师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应每年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村(社区)家宴服务;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此外,村(社区)家宴中心冷食操作管理制度、备餐操作管理制度等“五制度”还对家宴中心举办集体聚餐中食品加工流程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以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秀洲区将全力推进全区农村家宴中心规范化管理,进而探索出一条农村家宴中心规范化管理的“秀洲经验”。

标签:管理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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