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湖长体系
近日,西千亩荡、岳良荡等湖荡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河湖治理“六大任务”,编制完成“一湖一策”整治方案。而像这样“对症下药”的治疗方案,全区53个湖泊目前已经全部编制完成。
每个湖泊制定“一湖一策”整治方案,这是秀洲区推进湖长制工作的新进展。近日,《秀洲区进一步深化湖长制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出台,提出今后要做到湖长制与河长制的无缝衔接,统筹抓好河长制与湖长制实施工作,将湖长制目标任务纳入河长制,实现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考核,实现河湖一体、协同治理。
秀洲区水系发达,河道纵横交错,水域面积69.82平方公里,位居嘉兴各县(市、区)之首,水面积率达12.88%。区内有河道1858条,总长度1697.18公里,面积0.0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荡有53个。
湖泊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发挥着调蓄洪水、供水、维护生物多样性、净化水质、航运等多种功能,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持区域生态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与河流相比,湖泊水域较为封闭,水体流动相对缓慢,水体交换更新周期长,自我修复能力弱,生态平衡易受到自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
根据《工作方案》,区级总湖长由区委书记和区长担任,负责全区湖长制工作;县(区)域内水面面积0.5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县(区)直管湖泊、跨县(区)级行政区域其他湖泊和跨乡镇湖泊,最高层级湖长由所在县(区)负责同志担任。
同时,区镇所辖53个湖荡,除秀湖因属区直管,湖长单设镇级外,其余52个湖荡均配置镇级与村级湖长。镇、村级湖长均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中4个湖荡跨镇级行政区域,按属地原则,两镇同设镇、村级湖长,分管各自行政区域内湖泊管护、协调与监督工作。
这些湖长承担的职责包括组织开展包干湖泊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治理方案,推动落实和督促检查湖泊治理工程项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等,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
据悉,秀洲区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湖长体系,实现湖长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全区水质显著改善,在上游来水水质稳定改善基础上,市控以上断面Ⅲ类水质成为主体,总体达到国家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