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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窗口受理将实行新规定
2018年5月31日 08:55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赵晨 通讯员 徐均

  广大车主注意了,从6月1日起,到秀洲区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将实行窗口受理交通违法新规。

  据悉,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指闯红灯、超速、违停、不系安全带等被电子摄像头等拍摄后,被交警部门取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该新规要求,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与驾驶人不一致的,要求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一起到场处理。其中,企事业单位车辆,由单位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携带委托书,随同驾驶员一同到场处理;家庭成员之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才可以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驾驶员须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驾驶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行驶证原证。

标签:部门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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