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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4月23日 08:51 来源:嘉兴日报

2018年4月13日在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刘冬生

摄影 记者 盛建生

  2018年4月13日在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刘冬生

  各位代表:

  我受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是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中共嘉兴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弘扬红船精神,围绕全市大局,聚焦改革发展,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1项,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作出决议决定10项,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聚焦重点,着力开展立法工作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稳步推进地方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回应人民群众立法需求,制定《嘉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嘉兴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管理,实现大运河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嘉兴市住房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为加强住房租赁管理,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这两部地方性法规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8月1日正式施行。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定2017—2021年立法调研项目库,完善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通“嘉兴人大立法”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新媒体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努力使立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民生。发挥地方立法智库作用,召开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组织专家对法规草案进行逐条论证,使立法工作更加科学、更加精准。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完善立法协商机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论证、审议等,扩大立法参与,汇聚立法智慧。

  促进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于去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保证条例正确、有效实施,常委会专门组织召开了条例实施座谈会,有关专委会召开实施协调会,并加强条例的宣传和解读。在实施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管理措施,依法查处核心区内游泳、垂钓等违法行为15起,成功劝离500余人次。条例在保护南湖红色资源和生态环境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多措并举,着力推进改革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发挥监督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聚力改革发展,强化经济工作监督。审议半年度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常委会组成3个调研督察组,分赴县(市、区)督察,审议专项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推进改革落地。审议市区快速(高架)路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就优选融资方案、优化射线(匝道)规划、优先施工建设等提出审议意见。审议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等审议意见。常委会还视察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推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促进全面规范,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深化人代会会前预算初审工作,组织专家审查“四本预算”及市级部门预算,将初审范围扩大到所有市级一级预算单位。首次探索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重点审查部门开展决算审查。加强开发区及所属街道预算监督,促进开发区及所属街道财政规范运行。将政府性债务限额情况纳入年度监督计划。审议3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9个,对其中6个2亿元以上项目进行分项表决。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听取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监督实效。

  关注民生热点,强化民生工作监督。重视对人代会票决产生的十件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分项分组开展调研督查,确保实事项目顺利完成。关注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组织视察,审议报告,督促政府强化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审议推进“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重视科学治理和技术治污、打好巩固剿劣成果“持久战”等意见建议。视察科技强警“智慧警务”工作,听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情况的汇报,有关专委会就爱国卫生工作、知识产权保护、宗教事务管理、城中村改造、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等,通过调研、督查、视察、督办建议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相关工作。

  三、精准选题,着力加强法律监督

  围绕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法治嘉兴建设。

  开展执法检查,推进依法行政。为促进《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的有效实施,在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前夕,常委会领导带队,分赴县(市、区)进行督查,更好地发挥条例在守护“蓝天白云”和美丽嘉兴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常委会专题听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等情况的汇报,有关专委会就食品安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大气污染防治、反家庭暴力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和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实施。

  开展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审议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以监督公权力为核心,以强化司法办案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关注法院“执行难”问题,听取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法院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实效。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86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培训,提高备案审查水平。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联动,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3件,其中审查纠正1件。

  四、突出主体,着力加强代表工作

  坚持把代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搭建履职平台,完善工作制度,优化服务保障,让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立新一届代表中心组,设立代表小组和代表专业小组,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提高活动的质量和实效。举行新任代表、代表小组组长、镇(街道)人大工作培训班,强化代表履职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巩固线上、线下代表联络站建设成果,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进72个代表联络站接待选民7499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926条,其中4088条意见建议得到落实和解决。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开展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立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全市各级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参与“最多跑一次”改革调研督察等重点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提高建议督办实效。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健全建议交办督办程序,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工作机制,提高重点建议督办质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部分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嘉兴市物业管理立法工作的议案,已办理完毕,常委会决定将其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二类项目;主席团交付的266件书面建议(含议案转建议26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为93.10%,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为85.44%。

  五、系统谋划,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基础,逐步推进人大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常态化。

  深化人大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总结、继承、完善、提高”为原则,以换届为契机,全面推进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召开全市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组织建设、会议召开、依法行权、代表履职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并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激发了基层人大工作活力。

  重视人大专(工)委建设。在县(市、区)人大普遍设立专委会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市人大专(工)委会议,学习法律法规,交流经验做法,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专(工)委履职能力和水平。优化专(工)委人员结构,保障专(工)委依法履职。推进专委会进代表联络站、参与部门预算审查及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发挥专委会专业优势。

  推进县、镇(街道)人大建设。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锲而不舍抓整改落实,开展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一系列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专题督查调研,进一步推动县、镇(街道)人大建设。适时召开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座谈会等,总结经验,交流工作,密切联系。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督查、代表主题活动等,整体提升全市各级人大工作水平。

  六、凝心聚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机关政治、思想、作风和纪律建设,努力提升常委会及机关依法履职、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常委会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常委会党组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理论学习,健全学习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做”要求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加强常委会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常委会作出决定,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审议发言、请销假等制度,规范履职行为。围绕常委会重点任务,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使命担当,自觉接受监督,展示新一届常委会良好形象。

  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对标省人大机构设置,优化机构职能配置,提高机关运行效率。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新趋势,加强智慧人大建设。广泛宣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和代表风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人大工作“三问”研讨活动。扎实开展“五型”机关创建,重视机关干部的培养和教育,提高机关的参谋服务水平。

  一年来,围绕党的十九大、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会议召开,做好服务保障专项督查,全力助推维稳安保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做好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任免工作,加强对县(市、区)相关工作的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次。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召开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44名嘉兴市出席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授予12位人士“嘉兴市荣誉市民”称号。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离不开全市人民、全市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盼,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推动,服务代表履职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国“两会”吹响了亿万人民朝着新目标开启新征程的号角。我们要以坚定的信仰信念、鲜明的人民立场、强烈的使命担当、求实的工作作风,推进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2018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在中共嘉兴市委的领导下,以标准化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地方立法,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化品质的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权力机关作用

  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把政治建设始终放在人大工作的首位,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忠诚履职。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

  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作用。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以及省委、市委八项规定新要求。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人大工作中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保证市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意志,保证市委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依法规范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对我市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对市委有要求、政府有提请、法律有规定的重大事项,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及时安排审议,提高议事效率,作出决议和决定,并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决议决定全面落实。依法规范任免程序,不断完善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坚持质量优先,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立足管用,实施年度立法计划。根据立法权限和立法需求,制定《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嘉兴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条例》,为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嘉兴市养犬管理规定》,回应群众关切,规范养犬行为。审议《嘉兴市南湖保护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推进相关条例的正确和有效实施。

  夯实基础,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各方协同、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组织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抓好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立法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机制,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大审查力度,发挥网上备案审查系统作用,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效率,进一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办督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持效果导向,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的报告,推进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审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落实“多规合一”要求。审议“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听取科技政策落实、全市侨务工作情况等汇报,促进相关工作。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加强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做好政府预算联网监督试点工作,确保上半年联网试运行。依据监督法,对近年来审计发现的市属国有资产有关问题开展特定问题调查。

  推进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关注医疗卫生接轨上海及分级诊疗,审议相关工作报告,促进我市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景区化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推进美丽嘉兴建设。视察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和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进展情况,提升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强对人代会票决产生的2018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跟踪监督,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专题视察南湖湖滨区域改造提升、子城遗址公园改造等项目进展情况,全力推动我市迎接建党百年重点工程的实施。专题听取市区快速路网工程、市域外配水和分质供水工程实施情况的汇报,推进主城区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品质不断提升。

  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审议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合法规范进行。按照监察体制调整新要求,专题调研相关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关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听取“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结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安全生产监管、秸秆综合利用执法等工作,推动相关法律的贯彻实施。

  四、坚持主体地位,全力保障代表履职

  服务保障代表发挥作用。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实效。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视察,邀请代表列席重要会议,参加重要活动,扩大代表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加强对代表撰写议案、建议的指导,认真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继续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专委会协助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加大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健全完善代表联系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等制度,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建立专(工)委进驻代表联络站工作平台和工作制度,围绕中心工作和民生重点,面对面直接听取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增强专(工)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坚持固本强基,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加强学习,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不断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学习制度,通过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报告会、法制讲座等形式,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宪法、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人大理论和工作研究,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全面加强“两个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做强基础,推进基层人大标准化建设。以“抓基层、打基础,强履职、促发展”为工作总要求,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常态化”的总体安排,重点推进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通过工作指导、专题培训、上下联动等形式,密切与县、镇(街道)人大的工作联系,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共同发展。

  增强素质,提升常委会机关保障能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人大新闻宣传实效。结合常委会审议、主任会议讨论议题和常委会视察、执法检查等做深做实调查研究。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及机关的工作制度,坚持按制度、按规矩办事。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加快智慧人大建设。重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培育团队精神,激发工作热情,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需要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嘉兴市委的领导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奋发有为,为把嘉兴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作出更大贡献!

标签:工作报告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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