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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新办法昨起实施
2018年3月2日 08:46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耿俪洳 通讯员 董佳慧

体系更为健全 管理更为规范 操作更为便捷

  记者从嘉兴市科技局获悉,由我市多个部门联合制订的《嘉兴市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昨起实施。

  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犹如经济社会发展“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互促互进。多年来,我市一直在探索以金融创新促进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带动金融创新的共赢发展路径。2014年1月,《嘉兴市科技支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出台。这一办法明确科技支行的试点范围和科技金融支持企业的认定范畴。

  自该《办法》实施以来,我市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首家专业科技保险公司——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嘉兴挂牌运营。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总数达到16家,其中15家商业银行科技专营机构纳入科技企业风险信贷补偿体系。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市科技专营支行的科技型企业累计授信户数达到413户,贷款笔数733笔,贷款余额18.76亿元。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入会企业达5997家,推出贷款产品达69项,服务企业350余家,有效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科技银行企业数据库入库企业1725家,平台受理贷款申请11.41亿元。

  “为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科技金融发展,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切实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我们在原办法基础上出台了新办法。”嘉兴市科技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新《办法》首先提出了科技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入库条件。科技金融机构主要是指专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类服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风险投资等金融机构。科技银行包括科技专营银行、科技信贷机构及其他科技信贷专营机构,科技保险公司则包括专业科技保险公司和其他科技保险机构。对科技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基金入库条件,新《办法》也有明确说明。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则应当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技术水平、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想要入库,除具备5项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相关特定条件。

  新《办法》同时提出了科技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支持企业的入库认定方式。市科技局会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分局等单位特别组建了“嘉兴市科技金融机构入库认定小组”进行评审认定。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则依旧由“嘉兴市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入库认定小组”评审认定。企业认定采用全年受理、在线申请、线上联审、定期公布方式进行。科技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均实行动态管理,不再符合条件者经公示后进行移除。

  此外,新《办法》还提出了科技金融支持企业的管理服务标准。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我市将建立科技金融支持企业管理服务系统,对入库申请、融资申请、融资受理、贷(投、保)后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评价等相关工作实行线上运行。科技企业信用征信和评级等服务体系建设将进一步推进,科技金融服务协调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对科技金融机构和企业入库工作的评价考核也将进一步加强。同时,我市还将规范发展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评估、流转、监管等方面的中介服务,逐步建立一批集评估、咨询、法律、财务、融资、担保等功能为一体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科技企业和科技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的科技金融服务。

  “可以说,新《办法》在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工作上提出了更为健全的支持体系、更为规范的管理方法、更为便捷的操作手段,建立科技金融支持企业管理服务系统推进‘最多跑一次’,规范发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全方位服务等,更是结合当下时代背景进行的探索和创新。”该负责人表示。相信随着新《办法》的实施,我市科技金融支持企业工作也将开启新的篇章。

标签:中小企业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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