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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代表团审议讨论各项报告
2018年1月31日 08:54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戴纯青

依法积极履职 建设“法治浙江”

嘉兴代表团审议讨论各项报告

  1月2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辉忠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8日至29日,嘉兴代表团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建超,市委书记鲁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冬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亮靓等以代表身份参加审议。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海峰,市中级法院院长许惠春,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建明等列席会议。

  刘建超表示,人大、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体现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为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等各方面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法治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浙江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体现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和安排,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行性。他希望,人大、法院和检察院继续在省委领导下,推进清廉浙江建设。

  鲁俊在审议发言中建议,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新的“失信彩铃”等办法措施,点上试点要推广成面上普遍适用的办法,要抓住关键环节,深度破除障碍,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和理论支撑;关于案多人少问题,她还建议在全国层面加强结构调整,向经济发达地区补充倾斜专业人员编制。

  刘冬生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系统而精炼,清新务实而精准,呈现朴实鲜活、凝心聚力、承前启后的特点,彰显省人大工作坚定“四个自信”,担当作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智慧人大”建设、预算联网监督试点等工作亮点纷呈。他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提高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水平,更好地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继续抓好联动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政府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形成人大监督合力;创新街道人大工作,探索制定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指导推动街道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工作建议客观可行。”武亮靓表示,他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关注全省法院案多人少问题,加强顶层设计,以促进全省法院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债务监督,督促政府努力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要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剿灭劣Ⅴ类水’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人大和‘两院’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应进一步加强。”……审议讨论中,代表们发言踊跃,纷纷为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点赞”,并对未来提出了更多期待。

标签:审议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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