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近日,秀洲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督考办联合下发《关于严明纪律确保秀洲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和区级机关各部门要服从工作大局,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
《通知》指出,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镇(街道)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有效整治现有“三合一”场所,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做到全域整治、不留死角。
《通知》强调,各镇(街道)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执行工作要求。同时,《通知》明确了问责处理的相关行为:机关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干部、“三小组长”等涉及存在“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未自觉按照统一标准带头开展整治工作,对推进整治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在整治工作过程中未落实有效措施,不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间不漏人”原则开展集中排查和动态更新,影响工作进度的;在整治工作过程中未落实工作要求,存在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整治工作过程中不注重方式方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整治后,发现管辖区域内农民自建房仍存在二楼以上从事生产情况的。
根据《通知》要求,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督考办将组成重点工作督查组,根据具体工作推进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问责追究。各镇(街道)纪检和组织等部门也将同步进行工作部署,联动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