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嘉兴新闻
当好红船精神的践行者 ——二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
2017年11月6日 08:49 来源:嘉兴日报 本报评论员

  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精神。“我们要结合时代特点大力弘扬‘红船精神’!”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上海中共一大会址和嘉兴南湖红船,并发表重要讲话。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刻,在“两个一百年”目标交汇的关键节点,总书记深情阐述红船精神,这不仅是对中国共产党人初心的重访,对中国革命精神之源的回溯,更是面向新时代发出的弘扬红船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号召。

  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精神象征。“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红船精神的高度概括。红船起航于南湖,这是嘉兴的骄傲,更是激励我们不断前行的力量。秀水泱泱,红船依旧;时代变迁,精神永恒。十九大标定一座里程碑,中国站在了新的历史方位。作为红船精神的发源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地,率先富裕起来的嘉兴,不但要率先直面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还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更高端化、更个性化、更多元化的需求。迎接新挑战,破解新矛盾,展现新气象,焕发新作为,450万嘉禾儿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从红船中汲取精神力量,让红船精神焕发出时代光芒。

  当好红船精神的践行者,要赓续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始终站在历史和时代发展的潮头。创新是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只有坚持用时代发展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精神创新理念武装自己,才能焕发蓬勃生机和无限活力。过去十多年,保持敢为人先改革锐气,嘉兴实施了140多项省级以上改革试点,先行先试了推进城乡一体、全面接轨上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县域科学发展等诸多事关重大的战略大事。今天,把握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奋力推进人民群众最有获得感的“五位一体”发展,嘉兴还要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互联网经济、提升创新能力、实现共同富裕等关键领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在深化法治嘉兴建设、打造最富人文情怀文化强市、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的城市和公共服务最优质均衡的城市等重点方面闯关夺隘、攻坚克难,更需要目光坚毅望向前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在十九大擘画的新征程上,创造新时代的万千气象。

  当好红船精神的践行者,要弘扬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矢志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的新境界。一切伟大的成就都是不懈奋斗的成果。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意志坚强、品节刚毅;只有脚踏实地,困难面前不动摇、挫折当道不退缩,才能始终走在前列。从奋斗起步,靠奋斗发展,嘉兴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列全省第一,所有县(市)均居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靠前位置,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根本性好转,成功承办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正如体育竞赛中,纪录越领先越难超越,发展最难走的也是上坡路。对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这五个定义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词,踏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的新征程,发展的任务紧迫繁重,改革的攻坚艰苦卓绝,我们更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畏风吹雨打、不惧惊涛骇浪,一步一个脚印,向着美好的未来勇往直前。

  当好红船精神的践行者,要永葆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作为党的诞生地,嘉兴向来有亲民爱民的传统,历届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干出了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政绩。在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征程中,我们仍须秉持红船孕育的初心,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努力实现从幼有所育到幼有好育、从学有所教到学有优教、从劳有所得到劳有多得、从病有所医到病有良医、从老有所养到老有颐养、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从弱有所扶到弱有众扶的跨越,以高标准的改革发展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崇高的事业需要精神引领。从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到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再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嘉兴用一项又一项改革发展的伟业,实现了红船精神在党的诞生地的生生不息、薪火相传,也让红船精神在当下的治理实践中获得了当代落脚点。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当新时代的号角响起,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初心的红船驶向更开阔的水面,红船起航地也必将高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书写践行红船精神的新时代答卷!

标签:习近平 责任编辑:平彩娟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