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秀洲多部门联合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开展
2017年9月6日 08:48 来源:嘉兴日报 通讯员 张颖洁 记者 潘叶萍

  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案释法机制,全面提升以案释法工作的“接地气”优势,近日,秀洲区普法办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法制办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秀洲区不断建立健全以案释法机制,全面提升以案释法工作的互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其教育、警示和指导等功能,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此次方案的实施发布,对秀洲区以案释法工作的范围、目标、原则和措施作了明确说明,针对案例的选编、发布及运用机制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意见。

  “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此次方案改变了原先司法行政部门单兵作战的局面,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法制办、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以案释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有效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的以案释法制度和机制,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成为面向干部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

  同时,在以案释法案例的选编机制上,方案进一步优化,将以案释法案例的选编定位于具有典型性、影响力、代表性、警示性的案例,如“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或者在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争议、交通安全、房产物业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等。并且,在编辑过程中更加注重案例编辑质量,确保案例必须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出发,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特点、公众需求,并由法官、检察官等具有法律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对案件进行分析和点评,在确保专业性的同时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精选平台,扩大以案释法宣传。此次方案进一步改良了以案释法案例的运用机制,要求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区法宣办牵头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实现普法资源共建共享互用;注重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借助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以案释法,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格局。

  “在日常工作中融入法治元素,在普法工作中融入案例教育。我们要继续深化以案释法机制,以通俗易懂的案例解释来回答群众的法律疑问,实现‘解释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进一步推进‘菜单式’普法、精准化普法。”秀洲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标签:法治 责任编辑:谢冬妹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