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日透露,今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工作在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下一步将工作重点聚焦在政策落实、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革创新四方面工作上来,加快推进年度重点任务和110项重大项目实施,推动尽快出台支持边境地区脱贫攻坚等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全年减少1000万人以上农村贫困人口的目标。
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加强重点任务跟踪,加快实施省级和县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协调推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等5个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川陕渝三省市完成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方案制定和审核工作。加快推进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和110项重大项目实施,推动尽快出台支持边境地区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助推边民特别是贫困边民脱贫致富,增强生态建设工程和生态补偿政策对贫困人口脱贫的带动作用。
同时,提升易地扶贫搬迁质量,确保全年340万人搬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推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保障兜底等脱贫措施向搬迁群众倾斜,努力实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另外,以深度贫困地区外通内联区域交通骨干通道和乡村交通基础网络为重点,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实施重点水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水利工程建设,引导水利项目向贫困村和小型农业生产倾斜。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配电网建设。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生态项目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等社会事业领域重大工程,提升深度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在改革创新方面,支持贫困地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和农村“三权分置”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和以工代赈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作,完善收益分配机制。
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脱贫攻坚工作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陆续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在“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明确了37项重点任务和69项重大工程,并计划2017年完成1000万人以上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工作。
山西省日前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要求聚焦深度贫困,聚焦“三保障”政策落实,围绕贫困群众生产生活亟须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推动慢性病报销等帮扶服务措施到村到户。同时,对各地工作推进、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偏差及时纠正,确保脱贫攻坚正确方向。
四川省也围绕16个贫困县摘帽、3700个贫困村退出、105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目标任务,对存在的短板,逐项落实措施,倒排工期、倒逼任务、倒查责任,要求22个扶贫专项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单位)确保资金、措施全部到户到人,道路交通、安全用水、无线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项目如期全面完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则出台了服务和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提出14条具体措施,从审判、执行、监督、便民等方面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扶贫领域,全方位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从司法角度确保国家惠民政策有效落实,防止污染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并最大限度维系困难企业的“造血功能”,为脱贫致富奠定经济产业基础。
对此,有关专家表示,2017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为完成2020年消灭贫困的目标,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目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仍然面临着如何破解激活贫困主体发展积极性、破解如何持续有效脱贫等难题。
未来,要进一步推动各项扶贫攻坚政策的落实,同时继续深化改革构建扶贫的长效机制,制定顶层设计,升级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政策,优化产业扶贫投入,建立和完善扶助、救助、保障等体系,实施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构建能够可持续发展的脱贫攻坚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