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纳沙”“海棠”合并北上影响浙江
浙江省防台应急响应升至Ⅲ级,启动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未来两天,今年第9号台风“纳沙”和第10号台风“海棠”将在福建登陆后合并北上,给浙江省带来较大降雨。7月29日18时,省防指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并于20时连夜召开第9号台风和第10号台风防御工作视频会,要求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立即进岗到位,按预案做好各项防汛防台工作,全力确保人员安全。
据省气象部门消息,29日19时40分,“纳沙”已在台湾宜兰一带登陆,预计将于30日凌晨至上午在福建中部沿海二次登陆;30日夜间到31日早晨,“海棠”也将在福建中北部沿海登陆。两个台风登陆后,将合并北上。
受“纳沙”和“海棠”的先后影响,29日夜里至30日,浙南和沿海地区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有大暴雨;31日浙南和浙西地区有中到大雨,部分地区有暴雨。尤其是温州、丽水、台州等地平均降雨量预计在100至150毫米,部分地区降雨量将达250毫米,山区降雨或在300毫米以上。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衢州等地此次或将面临较大的台风影响。
台风虽不在我省登陆,但防汛形势不容乐观。省防指有关负责人表示,前期我省山体土壤被持续高温烘烤,已发生松动,此时若来一场暴雨,很容易导致山洪和泥石流。“目前各地群众‘盼风盼雨盼降温’的心情迫切,这时更要提高警惕,防止麻痹大意。”
第9号台风和第10号台风防御工作视频会要求,各地各部门首先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把防台抗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要按照预案认真履行职责,宁可“十防九空”,确保不死人、少伤人,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级气象、海洋、水文等部门加强会商分析,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强化预测预报,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台风预警信息;确保巡查到位,充分发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作用,继续落实好对危险区域和隐患点的24小时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防御措施到位,迅速抓好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危旧房的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坚决抓好道路交通管控,及时采取封路封道措施,督促海上船只回港避风或驶向安全水域,在港避风船只在台风警报解除前严禁出海,无动力船只要落实防移锚措施,确保安全。
又讯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根据《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于7月29日22时启动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鉴于前期我省普遍高温干旱,山体岩土干燥松散,第9号、第10号台风将给我省带来强降雨,极易引发地质灾害,且受双台风影响,降雨区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复杂。
为此,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加强隐患排查,特别是沿海和浙南、浙西地区要按照“不漏一处、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零缝隙覆盖”的要求,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重点巡查区、重要防范区域再巡查再排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督促乡镇及有关责任部门强化防范措施。一旦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或气象风险红色预警,应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撤必撤”的要求,协助当地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撤离可能受威胁的群众,决不能落下一户、漏掉一人。发生灾险情的,必须组织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记者方臻子通讯员李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