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残联了解到,秀洲区连续五年发放残疾人文艺创作奖励经费,鼓励残疾人文艺爱好者多创作精品。
据悉,2012年,为激发广大残疾人文艺爱好者的创作热情,提升残疾人的技能创作水平,鼓励多出精品和培养人才,秀洲区出台了《秀洲区残疾人文艺创作奖励办法》,对秀洲区户籍范围内的残疾人文艺爱好者创作的文艺作品获区级以上奖项的,予以奖励。创作奖励经费每年可申报一次,并对上一年度的获奖作品进行奖励。文件还对奖励范围、奖励标准都作了具体要求和规定。2015年,区残联对原有残疾人文艺创作奖励办法作了完善,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对残疾人创意设计与手工艺术品制作的奖励。完善后的奖励办法更加全面,并对奖励金额、获奖等级、奖励范围等作了进一步提高和细化。
五年里,共有40人次97幅作品获得了奖励,共计发放奖励经费5.63万元。这五年内,全区残疾人文艺作品质量、数量都有了提高,作品从区级、市级、省级获奖到国家级获奖,奖励经费也从2012年的3600元提高至2016年的18250元。接下来,区残联还将不断完善原有的奖励办法,切实调动残疾人的创作积极性,争取多出人才、多出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