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部门联动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7年7月12日 09:59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陈 曦 通讯员 苏明观

  近日,记者从秀洲区国税局了解到,从2017年6月1日起,建筑业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的试点行业之一,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票。

  据了解,继住宿业和鉴证咨询业实施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后,国税总局再次扩大了试点行业,将建筑业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发票开具使用。

  “营改增以前,所有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都需要我们税务机关进行代开。”秀洲区国税局政策法规科金耀说。这一次,建筑业也纳入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凡是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者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的新系统,自行开具。

  据四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办税人员陈先生介绍,以前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发票,办税过程比较复杂,往税务局跑得比较多。新政策的推出,对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是个利好。

标签:部门 责任编辑:谢冬妹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