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天气逐渐炎热,游泳场所即将迎来开放高峰,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问题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秀洲区正在开展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目前,秀洲区共有7家游泳场所,今年将新开设4家。6月,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区教文体局召开游泳场所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专题培训会议,要求游泳场所经营者树立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卫生安全各项措施,并开展了相关法规、标准的培训。
同时,区卫生监督所要求各游泳场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开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截至目前,各游泳场所均已完成了对游池的清洗消毒、日常水质检测仪器和消毒药品的配备、池水净化循环过滤设施的检修等,且游泳池水均委托给有资质的卫生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从业人员都取得了有效的健康证明,经营者还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卫生知识培训。
对照游泳场所标准要求,区卫生执法人员对所有游泳场所开展了开放前的现场检查指导。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游泳场所均做好了前期准备,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日常检测公示牌、卫生安全制度等均做到上墙公示,卫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检测仪器和消毒剂配备齐全,池水循环净化设施完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消毒剂的索证资料不全、强制喷淋和浸脚池设计不合理、公共卫生间无独立式机械排风装置,检查人员均提出了整改意见。
接下来,在游泳场所开放期间,区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每周一次监督检查与水质监测的监管频次,并及时在网站公布检查与监测结果,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不过,游泳馆规范化也需市民配合,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为保持一个良好的公共游泳环境,市民要严格遵守游泳池卫生管理制度,为防止汗液、皮肤污垢、护肤品、化妆品对泳池水质的污染,游泳者进入泳池前应充分淋浴,并经过强制喷淋、浸脚消毒池;少年儿童入池前须排空尿液,禁止游泳者在泳池内小便等。
此外,游泳者应做好健康检查,患有乙肝、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应进入公共游泳池,防止将疾病传染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