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秀洲区新居民事务局了解到,今天起,秀洲区受理2017年秋季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申请人须在5月8日至31日期间向各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新居民事务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在秀洲区各镇(街道)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新居民(至积分受理截止日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其适龄子女可在流入地学校申请积分制入学(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已办理暂缓入学申请的除外)。”区新居民事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积分制入学适用于秀洲区各镇(街道)范围内的公办、民办学校(不含秀洲现代实验学校)的起始年级。其中,高照街道、新城街道和秀洲国家高新区范围内统筹申请积分制入学。
据悉,积分分值为学生父母双方所递交材料得分合计,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时,申请人必须递交本人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子女有效户籍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秀洲区新居民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商品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公积金缴纳清单、技术职称证书或企业证明、文化程度证明等材料如能递交应尽可能递交。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如有伪造将取消积分入学申请资格。积分入学按“高积分优先”的原则执行,公办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数按积分排名高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