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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的旅游吸引物是什么?
2017年5月2日 08:59 来源:嘉兴日报 本报评论记者 徐 宁

  伴随旅游业“回归自然”的潮流渐起,游客对田园农家、乡村风情的钟爱程度不断攀升,旅游产业与乡村建设的结合已成为开拓旅游市场的新领域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实践。昨天,记者从市旅委了解到,今年我市计划将91个村落建设成为A级景区,其中15个村落建设成为3A级景区。此举意味着,今年许多村落的整体景观环境、旅游服务设施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以景区标准对村落进行景区化改造,事实上,这不算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全国各地的实践中早已有之,所采取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值得我们学习和反思。有些地方,采取的模式是将村民全部迁出,进行异地安置,将村民原先的居住地建设成为景区,这种做法有利于景区的管理与建设,不足之处在于,村民在旅游发展中受益不大,一定程度来说,不利于景区长远的发展。还有些地方,采取的是景区与新农村共同建设的模式,利用风情小镇的打造将村民集中安置,解决他们的就业,这种模式的短处也不少,由于村民缺乏市场开发与经营意识,往往导致旅游的浅层次开发与无序竞争。

  目前,我市拟对91个村落按照景区标准进行建设,可以预见,未来会有更高的标准来丰富村落的建设,会有更多的村落参与其中。要做好以景区标准对村落进行景区化改造,首先需要弄清楚一个问题,那就是村落的旅游吸引物是什么?是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以景区标准对村落进行景区化改造,不是要以标准为本,而是要以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为本。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是丰富多彩的,以此为本进行建设提升,所带来的旅游产品必然是千姿百态的,而一旦离开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去建设,最终会形成千村一面的情形,村民欢不欢迎不好说,旅游能否开展得起来也不好讲。可以考虑的是,在更多顾及村民利益的同时,针对我市旅游的特色,由龙头景区带动,形成不同特色的村落风格,在村民利益与旅游开发之间寻找最佳均衡点,让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游客进行文化体验的主要吸引物。

  人是社会的主体,评价人的一切活动都应当以是否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为尺度,以景区标准对村落进行景区化改造亦是如此。我市91个村落将成为景区化建设的先行军,我们期待着美丽的村落呈现在我们面前,更期待着更美好的村民生产、生活方式呈现在我们面前。

标签:旅游 责任编辑: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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