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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公安出十招护航"五水共治"剿灭劣Ⅴ类水
2017年4月11日 08:32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顾亦来 通讯员 王静芳

  本报讯昨天上午,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根据省委、市委剿灭劣Ⅴ类水的统一部署,嘉兴市公安机关出台了护航“五水共治”剿灭劣Ⅴ类水十项措施。

  今年初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紧扣建设“两美嘉兴”和“五水共治”两大主题,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依法严厉打击涉水犯罪,切实履行护航保障职责。

  3月24日,秀洲区环保局在油车港某机电公司检查时,发现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镍液存在非法处置的行为,后将该案移交给秀洲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经调查,2016年初至今,该公司主管废水处理的负责人沈某某(女,嘉兴人)与不具备处理危废液资质的王某某(男,江苏人)私自达成协议,非法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蚀刻液、镍液,以每吨1200元的价格交由王某某进行处置。王某某则将危废蚀刻液、镍液,直接排放于室外环境,造成环境污染。目前,犯罪嫌疑人沈某某、王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8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5人,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1起。侦办案件数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分别上升28.6%、82.7%。

  此次公安机关出台的护航措施,在“坚定一个工作目标、成立一支专业队伍、严惩一批涉水犯罪、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套联动机制、拓展一条线索渠道、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健全一项护航制度、强化一项执法保障、组织一次全民宣传”等十方面有了明确要求。

  其中,在优化打击架构方面,成立由市公安局领导挂帅和精干力量组成的专业队伍,形成以专业队为主、预备队为支撑、全警参与的协同作战模式,组织涉水污染案件侦办等学习比武,增强主动发现、主动打击能力。

  在公安机关与行政职能部门对接方面,嘉兴将加大联合整治督查力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执法信息,加快线索传递,开通污水检测“绿色通道”,缩短打击周期,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精准。对于通报线索,做到有案必查。

  “下一步,我们将以十项措施为引领,组织开展打击污染环境‘清水蓝天’暨剿灭劣Ⅴ类水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治水设备和河道安全设施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禁渔区域或者禁渔期间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支队长马燕平表示,公安机关专门设立了“剿灭劣Ⅴ类水”举报平台,大家可以通过“嘉兴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互动栏目“剿灭劣Ⅴ类水”模块上传举报内容,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举报破获案件的,将依照《嘉兴市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奖励办法》予以奖励。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供相关线索,共同护卫碧水蓝天。

标签: 责任编辑: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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