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企业创造价值的源泉,只有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让员工共享企业的发展成果,企业才能得到健康持续的发展。”近日,秀洲国家高新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要约行动”活动,让企业全面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工资制度,让所有员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据悉,此次“要约行动”的对象为上一年度出现欠薪的企业,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和区域,一线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或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50%的企业。“要约”内容包括:工资水平、分配形式、调整幅度、支付方式、奖金福利、高温补贴、带薪年休假、工龄补贴、职工劳动技能提升、劳动安全卫生等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且与职工合法权益相关的事项。
在今年的“要约行动”中,秀洲国家高新区对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以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职工劳动技能提升等为主要内容;对于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效益下降的企业,则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待岗职工生活费保障等为主要内容;对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中出现的如“机器换人”、“重组破产”等企业,则把职工安置计划、职工再就业培训、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职工下岗分流等作为主要内容。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企业分配关系,实现劳资两利、保持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机制,是发挥工会维护职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秀洲国家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工资给多少,都由老板说了算,许多一线工人工资增长缓慢,甚至多年“原地踏步”,自从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以来,为高新区内各级工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尚方宝剑”,员工确确实实从中得到了实惠。
组建企业工会性职代会、推选协商代表、提出协商要约、强化事前沟通、起草协商文本、进行集体协商……秀洲国家高新区结合实际,运作程序力求规范,提出了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程序。
据了解,高新区内有的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和笼统。为此,高新区及时提出要求,切实加强指导,尽可能地细化量化企业公司方和职工代表方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条款,并明确工资集体合同至少要包含:工资支付标准、办法、时间及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支付及假期工资待遇;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工资集体协议的期限;工资集体协议的违约责任;工资集体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的程序及条件这六项内容。
“成立秀洲国家高新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工作指导小组,对未签订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上门指导等方式组成的工作网络,随时掌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进展情况。”秀洲国家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说。
接下来,秀洲国家高新区将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对区域、行业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比较有特色,并积累了成功经验的,进行及时推广,实现以点带面。此外,加强监督,结合企业年检、工资支付等,对企业和职工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情况进行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反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及其他工资政策的行为,保证工资集体协商内容按要求兑现,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