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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保委提醒:商家需更注重规范法律要求
2017年2月7日 08:41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竺军伟 通讯员 何涤修

2016年度职业索赔案件同比增加5倍多



    商家食品过期被投诉索赔,企业生产的矿泉水配料表中未标注“水”等奇葩细节也被投诉索赔……昨天,记者从秀洲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全区2016年共受理550件职业索赔案件,相比2015年的87件,同比竟增加了5倍多。“职业索赔案件的爆发式增长,对消费维权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加严峻的考验,也对广大商家和厂家提出了更加规范的法律要求。”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颁布,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国家从法律层面对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消费维权监督进行了肯定,从而也催生了职业索赔人这样一个行业,这个行业也在2016年发展到了一定规模。

  记者了解到,职业索赔案件涉及范围极广,囊括了从一般的食品过期案件,到产品包装和网站宣传网页违反《广告法》使用权限用语、产品标签使用不规范、3C证书不全、纺织品安全类别规范过期、服装成分含量标注错误等各类专业领域。“职业索赔人对以上问题的关注是一般消费者较少关心或者根本不关心的问题和环节。”该负责人说,“所以,职业索赔人对于加强消费维权监督和净化安全消费环境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不可否认也在打着公益旗号谋取私利。”

  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职业索赔人往往比普通消费者更关注商家标签和商品宣传等细节,如商家号称含棉量100%的衬衣上钉了几颗金属钮扣,也会成为职业索赔人的关注目标,并要求得到惩罚性赔偿。“许多经营者由于平时不在意一些法律上规定的细节,因此常常被职业索赔人投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当然,经营者有了违法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无可厚非。”

  那么,商家该如何规范提升自己的行为呢?对此,区消保委提醒,广大商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尽可能减少原则性错误。另外,目前国家工商总局也意识到了职业索赔问题的严重性,并加强了对法律的修订工作,在之前公布的《消法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职业索赔人不是消费者,不受《新消法》保护。

标签:消费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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