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们亲自上门为我办理社区矫正报到手续,我一定努力改造。”近日,王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王店镇一名新入矫的行动不便的矫正对象办理了入矫手续,人性化服务搭起了监管人员与服刑人员之间的爱心桥梁。
据悉,于某今年67岁,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半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由于于某年老体弱,且在交通事故中双腿严重受伤,安装了钢板,行动极其不变,未能及时到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为了保证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性,确保于某能按规定时间接受社区矫正,王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入矫流程的同时,决定特事特办,为于某提供人性化的上门入矫。
在上门对于某进行了矫正登记、入矫谈话、矫正宣告等一系列入矫执法工作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认真了解了于某的病情及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其近期动态,并进行了面对面的法治教育,鼓励其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在保重身体的同时也要尽可能认真履行矫正期间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