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起,嘉兴市区三环以内将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记者昨天从市安监部门了解到,从12月25日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已停止向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配送产品,12月29日批发企业组织回收剩余烟花爆竹产品。12月30日起,全市三环以内停止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提前两天完成禁售任务。
提前完成禁售任务
今年10月31日,嘉兴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禁止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划定区域内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实施的区域为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将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单位则处以2000元至3万元的罚款。
市安监局危化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前期排摸,在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区域内,目前有13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和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在做好市区三环以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工作上,市安监局联合南湖区、秀洲区和经开区安监局,对烟花爆竹零售店逐家进行走访,落实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放”通告,对购买者实名登记并发放“禁放”公开信,告知店主做好禁售准备。
市区姚家埭的文佳副食品商店曾是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点之一。12月22日,该店主动申请清退,存货被批发商全部收购,店主在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签字并上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成为市本级第一家提前完成清退的烟花爆竹经营商。
目前禁售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正在积极寻求清退或搬迁。其中2家零售商完成了清退,还有6家零售商停售,5家零售商准备搬迁;1家批发企业完成搬迁,剩余2家正在搬迁。
据介绍,12月25日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已停止向禁放区域内零售经营店配送产品,并且于12月29日组织回收剩余烟花爆竹产品。此外,南湖区、秀洲区和经开区安监局分别撤销并收回尚未到期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并停止受理新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申请。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12月30日,市区三环以内已停止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提前两天完成禁售任务。
将进入常态管控
自2017年1月1日起,市区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工作进入常态管控阶段。对此,市安监部门对所有三环以内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突击检查,如发现有剩余烟花爆竹将现场封存,并责令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立即收回。
与此同时,市安监部门还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市区三环以内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发现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分门别类,严厉查处,确保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工作取得实效。
除此之外,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相关部门还将安排专人赴结对社区进行巡查、走访,及时劝导、制止居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