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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明年仍有优惠
2016年12月19日 09:26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张萌 通讯员 郭秋敏 张涛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最新版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为推动小排量汽车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发布了小排量车减半征收车购税优惠政策,规定从当年10月1日起,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享受减半征收车购税优惠。政策实施后,极大地刺激了小排量汽车的消费。以海盐县为例,今年前11个月,该县共有6981辆小排量车享受了减半征收车购税优惠,共减免税收3281万元,平均每辆车减税4699元。“目前,1.6升及以下排量车占征税汽车总量的比重超过70%,减半征收车购税为广大车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负责车购税征收的海盐县行政审批中心国税窗口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根据最新版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2017年的车购税优惠幅度虽然有所减少,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依然可以享受到2.5%的优惠。以一辆国内生产的售价10万元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为例,如果车主2016年购买这辆车,车辆购置税为100000÷1.17×5%=4273.5元,2017年为100000÷1.17×7.5%=6410.2元,2018年以后为100000÷1.17×10%=8547元。

  随着小排量车减半征收车购税优惠的即将到期,各地年底出现了一波购车热潮。“很多车主担心车购税减半征收政策明年不再延续,因此将购车计划提前到年底,从而掀起了一波购车高潮。进入12月份,我们平均每天受理车购税申报70至80辆,是平时月份日均受理量的2到3倍。”海盐县行政审批中心国税窗口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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