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纳税服务则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职责和义务。随着政府机关由职能型向服务型转变的过程中,税务机关也要必须更新服务理念、优化纳税服务、提高服务水平,着力构建服务型税收机关。我局结合实际就如何提高国税系统税收服务,构建服务型税收机关,进行了深入调研。
调查结果研究与分析
此次调研为保证调研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依据总局、省局委托第三方调研机构;区局自行组织调研,综合运用了纳税人问卷调查、办税服务厅暗访的调查方式。纳税人问卷调查从规范执法、规范服务、纳税咨询、纳税宣传、为纳税人着想、纳税人权益保护等6个方面设定33个指标。而办税服务厅暗访主要从办税环境、政务公开、便民措施、人员容貌、服务纪律、服务态度、专业水平、办事效率、咨询服务等8个方面设定65个指标。
调查结果显示,纳税人对我局纳税服务的总体满意度较高,总体满意度得分89.3分,对18个大项39小项的调查, 88%的被访者认为国税系统纳税服务的服务质量与以前相比有提升,12%的被访者认为有较大提升,84%的被访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意识比以前有所提高,16%的被访者认为有较大提高。
调查显示,纳税人最关注的调查项目是“规范执法、优惠政策落实”,关注度达45%,可见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要求是比较基本或基础的,要求规范,要求按章办事,有章可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这与我局长期以来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较为一致。与此同时,调查显示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的“规范服务”的方面的努力最为满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查结果同样暴露了我局纳税服务工作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税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税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方式、服务机制不健全。
新时期深化纳税服务的总思路
提高税收服务意识。一要加强“规范执法”的理念,税务机关作为政府从事税收管理的职能部门,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应当根据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做到税法面前人人平等;二要强化人性服务意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尊严,充分尊重纳税人的人格,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愿,充分尊重纳税人的选择;三要强化效率服务意识,要以最快的速度、最优的质量、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
加强培训,提高税务人员业务能力,不断加大各项业务的培训力度,促使广大干部全面掌握税收基础知识和岗位技能,以适应新的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对开展“一窗式”服务的岗位,就要求我们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全面掌握纳税咨询、登记认定、防伪税控发行、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等各项厅内业务,否则,无法开展这类服务。
拓宽服务方式及载体,完善纳税服务。一要灵动与内,优电子化办公,从改善软、硬件入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二要联动于外,加强纳税人学堂建设,进一步做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和办税辅导工作,建立规范持久的税法宣传和办税辅导机制,增强税法宣传和办税辅导的长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不断提升,我局面向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办税人员人群创办纳税人学堂。
健全制度体系,保障纳税服务实现。一要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对纳税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规范,实施效果评估,完善服务的监督制约,同时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二要建立服务质量考核制度,以规章和制度的形式规定、明确纳税服务的内容、方式、标准、目标、管理办法等,并作为一项工作任务,加以量化、考核、评价、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