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化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入变化,这种社会变革,必然会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纠纷和问题,而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这些矛盾、纠纷和问题必然会通过不同渠道、以不同形式反映出来,并因为直接涉及社会和谐稳定,这些矛盾、纠纷和问题最终会源源不断地汇集到公安机关。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特别是党中央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等战略思想的提出,社会各方面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得到了普遍的增强,党和人民对公安机关及其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公安机关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因此,全面推进执法公开,构建“阳光执法”体系已成为整个公安机关乃至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课题之一。
“阳光执法”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
近年来,秀洲公安分局在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坚持软硬并举、内外兼修,在全力推进执法场所功能区改造、“三中心”建设的同时,毫不放松地抓好执法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构建“阳光执法”体系,有效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抓执法主体素质,树立执法公开理念。以新刑诉法、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新法律法规的修订出台为契机,充分依托秀洲公安夜校、法制讲坛等平台,通过邀请省厅、市局法制专家和检、法等外单位业务专家授课、组织办案能手研讨等方式,对办案民警全面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主体素质,确保适应新的执法办案形势;积极开展执法专题讨论、警示教育、法治走廊等活动,使民警牢固树立“公正公开、透明廉洁”的执法理念;经常召开民警座谈会、警民恳谈会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找准执法薄弱环节,打好“阳关执法”思想、素质基础。
抓执法流程规范,促进执法程序公正。从接处警着装携装、出警速度、处警态度抓起,不断增强值班处警人员工作责任心;健全考核监督机制,不定期明查暗访、督查纠正,提高民警快速反应和规范处警能力;完善基层所队值班领导坐堂制,明确执法职责和责任追究,要求当日值班领导对在办案件逐案审核,对需要进一步取证的及时调取固定;狠抓过程控制,实行主办民警、兼职法制员、所队领导、法制大队、局领导五级案件审核制度,层层把关案件程序和质量,提升办案质效;出台案、人、物管理规定,由纪委、督察、法制、后勤牵头,每月不定期抽查、定期通报,并限期落实整改,促进执法方式转变。
抓案件公开办理,推行说理性执法。专门制作了18类常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样式,明确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侮辱、诽谤、损毁财物、经营场所(如旅馆、网吧、娱乐场所等)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案件,可公开处理。同时,以“三访三评”、群众路线实践等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民意警务工作,将走访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对报警群众不定期回访,对重大未破案件逐一回访,对已破案件抽样回访,通报工作进展,征询意见建议。尤其是对万元以上被侵害人家庭(单位)落实领导走访制度和社区民警“对入室盗窃案件案发一周内上门走访”制度,有效改进了执法作风,增进了群众满意。
抓网上信息公开,拓展执法外延。顺应移动互联、“微时代”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推行执法网上公开工作,充分依托“秀洲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公安微博、公众微信号等平台,对执法办案情况实时公开、实时查询、实时监督,群众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或在公安机关留存的手机号码查询案件办理进程,切实规范案件的受理、立案、办案,有效建立规范、公开、便捷的执法办案体系和真实透明的群众评价体系。积极探索行政管理、许可等方面的公开形式和方法,同步推进治安管理、网吧管理、消防管理等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告知工作,将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的程序规定和执法依据,及信访投诉、群众举报、行政复议、法律咨询等情况上网公开,提升执法公信力。
抓执法监督评价,完善执法考评。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成立执法委员会,建立由纪委、指挥中心、信访、法制等部门组成的内部监督小组,倒逼执法办案单位落实执法制度,严明执法纪律,提高执法质量。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主动加强与外单位协调联动,建立公检法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提高案件批捕率和起诉率;邀请检、法、司共同参与“阳光调解”,提升执法调解公信力;建立“警务评议会”和特邀监督员制度,随时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
“阳光执法”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尽管分局积极探索拓展执法公开范围和深度,创新执法公开方式和载体,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并收到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实践仍处于探索阶段,相关配套制度不尽完善,执法公开的大环境也不够宽松,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问题。因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严把思想关,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推动“阳光执法”,首先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全面开展“阳光执法”工作是促进公安机关公正廉洁、高效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开展“阳光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要注重程序公开与实体公开并重,服务公开与管理、办案公开并重。
严把监督关,进一步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要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通过签订责任书、任务书等方式,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时限等,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各单位特别是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常态指导、重点督导的职责,及时掌握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效果。
严把培训关,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素质。队伍素质直接决定执法质量和水平的高低。一是不断拓宽学习平台;二是不断激发学习动力;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分散自学、集中轮训、以考促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结合执法资格考试、执法理念教育和执法办案工作实际,对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学习巩固。
严把工作关,进一步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开展“阳光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始终坚持以民意为导向。在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任务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举措,以群众的迫切需求为基础,勇于创新公开方式和服务手段,进一步丰富工作内涵,提升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做好新时期“阳光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