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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法治建设在“实”字上下功夫
2016年11月21日 08:37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李 丹 通讯员 朱颖玉

  近期,一起涉及77名职工养老保险被非法领取的纠纷在余新镇发生,镇司法所得知后,第一时间及时介入了调解,并请来了镇法律顾问进行咨询,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让问题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圆满解决。

  记者了解到,这只是我市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为深化法治嘉兴建设,重点在“实”字上下足了功夫。

  第一个“实”:领导干部学法落到实处

  根据201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安排,我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增设学法课堂——“学法进行时”,坚持“问题导向”为总要求,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每期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宣讲人,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反映本地、本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并商议对策措施,推进法律法规更好地实施。

  “领导率先垂范学习法律知识,发挥了重要的表率作用,极大地推动了嘉兴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嘉兴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法过程中,我市把握时间节点,把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其工作要点、纳入学习型机关创建、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将领导干部学法作为“五型机关”创建中学习型机关创建的重要考核指标,明确具体的学习内容与要求;同时,完善学法体系,突出常态化、精准化、实用化等特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长效化、规范化机制,精心制定会前学法“菜单”,统筹考虑组织要求、岗位需要和干部需求,强化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实用性,优化学习内容。

  据统计,截至10月底,已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9次,累计学习时长达300余小时,有效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嘉兴提供了坚实保障。

  据悉,干部学法的氛围目前已经扩展到各个县市区及各部门,如海盐县领导干部目前已将“会前学法”作为推动“法治海盐”建设的“重要曲目”。

  第二个“实”:法律顾问全覆盖落到实处

  “我的汽车被砸了!谁来赔偿我的损失?”“合同中对方只加盖了资料专用章,这买卖合同能生效吗?”……这样的矛盾纠纷、法律疑惑,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政府还是机关,时不时都会产生,在嘉兴,只要市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总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最佳答案。

  法律顾问,是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设置的法律事务机构中的人员,近年来,嘉兴市司法局积极引导、推荐党员律师担任政府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参谋,有效提升了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提高了各村、社区依法自治的水平。

  其中,政府法律顾问的“老前辈”、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冯震远对这一服务的渐入民生、民心,就深有体会:“近年来,政府法律顾问是真正‘忙起来了’,由单纯地代表政府出庭应诉,逐步发展到参与地方立法、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参与重大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等。”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政府、企业和村(社区)法律顾问3050家,在全省率先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四个全覆盖”:“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异地商会法律顾问全覆盖、人大代表镇(街道)联络组法律顾问全覆盖以及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政府法律顾问已参与金融决策或活动79次,提供意见建议150余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2221余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1594万元,协助解决群体性事件41起。政府购买农村法律服务的经验做法得到全国律协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总结推广。

  第三个“实”:将群众监督权落到实处

  去年8月,80余名新选任的嘉兴市市级人民监督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正式“走马上任”。这也是司法制度改革中嘉兴选任出的新一批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的具体职责,则是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施监督。”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推行,进一步健全了对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回应了社会关注的“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据介绍,为了更细、更严遴选好人民监督员,市司法局成立了“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联合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细化了人民监督员培训、履职、考核、奖惩等制度,经过认真调研摸底、发布选任公告、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和考察等一系列严格规范选任后,目前,我市市级人民监督员共有81名。

  选任管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监督作用得到积极发挥,人民监督员的广泛性、代表性进一步增强。据统计,自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开展至今,我市已选派市级人民监督员71人次,监督案件50件。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还将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工作,制定人民监督员管理办法,并通过开展异地监督、拓展知情权、开展专项监督等,深化监督效果,同时,每年对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细化考核,确保人民监督员队伍健康发展。”

标签: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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