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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2016年11月9日 09:06 来源: 嘉兴日报 记 者 陈 曦   通讯员 边 远 陈 洁

  本报讯 “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根据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核定,由民政部门按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办法组织实施……”近日,秀洲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嘉兴市秀洲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和《嘉兴市秀洲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进一步解决全区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预计惠及残疾人两千余人。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功能互补,各有侧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由于自身残疾而导致获取收入困难、生活费用额外增加,在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基础上单独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一项生活补贴。

  《办法》指出,凡具有秀洲区户籍,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均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此同时,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均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值得注意的是,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根据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核定,由民政部门按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办法组织实施。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其个人收入包括残疾人本人工资收入、家庭共有财产性收入等,具体由民政部门核对、认定。

  此外,凡是违法犯罪,正在执行监禁刑罚的;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政策的;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其他规定不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除填报申请表外,需提供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人同意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查询委托书,《最低生活保障证》、《低收入援助证》等材料,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村(社区)出具的收入证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特殊情况说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凡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自递交申请当月起计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应由区残联向区财政申请,拨付资金应采取社会化形式,通过银行转账以‘生活补贴’摘要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完成发放。”区残联相关负责人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重度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该项制度能解决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确保残疾人得到基本照料,是单独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用于照料服务的一项社会福利补贴。”区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根据照护服务费用支出情况,分为三档。照护服务费用包括护工工资、特殊护理消费品等支出。2016年市本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导线,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和125元。其中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民政部门、残联组织批准,由机构托养照料服务的残疾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5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护理支出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这是专门针对残疾人实现小康面临的现实困难而推出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具有里程碑意义。”区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签: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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