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被偷后,陈潇用发帖来宣泄自己的情绪,公开抱怨后来才提醒自己的男性路人:“你是不是男人?小偷都惹不起吗?有这样做人的吗?”不谴责小偷却埋怨提醒者,陈潇遭到网友集体炮轰。几天后,帖子中的男性路人以当事人身份跟帖解释,称自己当时离陈潇较远,是追上去才提醒,之所以未动手,是因为小偷有好几人,自己担心打不过。事情原本可以到此为止,但陈潇又抱怨这名男性路人没有“跑几步,假装喊我”来提醒自己,她的抱怨再次遭到网友炮轰。
理想状态下,当然是这名男性路人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及时制止小偷的偷窃行为。这既能保住陈潇的钱包,也最符合人们的道德想象。然而,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在“小偷有好几人,自己担心打不过”,而且自己还抱着孩子的情况下,这名男性路人明知挺身而出会伤及自身和孩子,一时选择明哲保身,可以说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陈潇之所以事后埋怨提醒者,无非是自己期待别人百分之百的道德表现,提醒者只表现出了百分之五十,又加上钱包被偷,于是干脆将所有不满情绪都发泄到提醒者头上。但这显然是一种道德绑架,归根到底是一种自私自利的态度,陈潇所设想的及时提醒或假装及时提醒等情境,都是基于自己的立场预设,而无视了如此一来究竟会给提醒者及其家人带来多大的风险。
陈潇需要明白的是,是小偷偷了自己的东西,所以所有的愤怒都应该指向小偷;是警察有抓小偷的责任与义务,所以所有的诉求应该转向警察。在这件事中,提醒者固然没有表现出理想中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是事后的善意提醒同样难能可贵。简言之,提醒者并没有帮助被盗者的法定义务,提醒只是基于情分。
更确切地说,陈潇应该向提醒者表示感谢,感谢他让自己第一时间知道钱包被偷了,感谢他让自己追回被偷的钱包还存在一种可能,感谢他让自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陈潇更应该知道,相比见义勇为的大义之善,举手之劳的平常之善虽然没那么光彩夺目,却是一切善行的基础,是构成社会道德和正义不可或缺的材料。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因此,平常之善应该得到尊重和放大,而不能轻易地否定甚至亵渎。
作家咪蒙的《致贱人:我凭什么要帮你?》一文,虽然极端情绪太重,但其中一个道理或许是对的:“‘举手之劳’是我的谦辞,不是你用来道德绑架的说辞。我可以,但不代表我应该。”故而,少些道德绑架,多些感恩之心,珍惜平常之善,我们的生活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