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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
2016年10月25日 08:34 来源: 嘉兴日报 通讯员 夏文才 记者 丁 珩   

  本报讯 为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省、市下达的“611”耕地保护工程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日前,秀洲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保护耕地和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2013年,秀洲区出台了土地整治相关政策,目标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落实增减挂钩政策,确保2013年到期的17个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按时完成,足额归还增减挂钩指标3704亩。通过3年的实施,该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

  时隔3年后出台的《意见》,突出的重点是什么?又有哪些调整?就这些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秀洲区土地整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本次《意见》是对2013年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重点是以农村土地整治为平台,整合资源,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旱改水’工程建设、表土剥离再利用以及土地开发垦造耕地等工作,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该负责人说。

  政策调整的背后是国土资源管理理念的转变。“以前强调的是‘保障发展’,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使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以保障城镇用地为主。”该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更加注重的是“保护耕地”,以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科学确定土地综合整治的规模与时序,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切实做到“藏粮于地”。

  记者发现,此次出台的《意见》加大了土地开发和土地整治复垦的补助奖励力度,土地开发的奖励补助从原来的每亩6万元增加到每亩10万元,农村土地整治复垦的补助标准也提高了每亩1.5万元,并且强调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也要“占补平衡”,对未达到“占水田补水田”的项目不予资金补助。经过初步计算,提高标准后,仅2016年,秀洲区政府要增加补助奖励资金7500多万元。

  《意见》对奖励补助范畴也进一步扩大,在提高耕地质量方面增加了5项内容的奖励补助及奖励标准。其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补助均为每亩1500元,耕地质量每提升一个等级补助、“旱改水”工程建设补助、表土剥离再利用补助均为每亩1.5万元。仅新增加的5项奖励补助,秀洲区财政每年预计要增加资金投入8000多万元。此外,《意见》还加强了指标统筹管理力度,强化了村级奖励措施。

  在加强奖励补助力度的同时,资金使用绩效也相应提高。根据《意见》有关要求,秀洲区各实施主体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土地整治规划》,以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为载体,整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旱改水”工程项目、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废弃河浜开发项目及新农村建设等各类项目资源,发挥项目资金叠加优势。

  “《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全区各镇、街道对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积极性,为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完成‘611’耕地保护工程任务提供了政策保障,对促进秀洲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表示。

标签: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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