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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支出型贫困也需要社会力量参与
2016年10月12日 08:31 来源: 嘉兴日报 本报评论记者 徐 宁   

  我市社会救助政策又有新举措,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日前出台了《嘉兴市本级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试行)》,从10月14日起,市本级城乡居民因家庭医疗、就学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政府将施以援助。此次,我市社会救助由单一的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辐射,表明我们甄别救助对象的方式正在发生改变,这种双管齐下的做法,将大大拓展社会救助的覆盖面,使救助工作更加人性化,更加科学、合理、公平。

  这次社会救助政策的调整,既体现了时代的变化,也顺应了时代的要求。过去,我们在贫困救助上,大多数是以收入为标准的,低于一定的收入标准,政府有关部门才给予救助,否则,即使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相关部门也“爱莫能助”。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低保、最低工资、养老金保障等制度不断完善,收入型贫困现象已不像过去那么突出。从当前来看,更加需要关注的是支出型贫困家庭,这个群体由于看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财力支出远远超出承受能力,尽管从收入来看他们是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但生活可能还不如收入型贫困人口。由此来说,此次将政策的阳光播撒到支出型贫困群体,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救助支出型贫困,政府在行动,同时也需要社会力量参与。从此次的政策来看,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还主要体现在托底层面,以保障这些家庭的基本需求为主。在现实之中,这些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情况各不相同,有些家庭子女毕业后,找了工作,有了收入,就重新走上正轨,有些家庭从病痛的折磨中走出,可能也缓不过劲来……因此,在政府层面货币化补贴托底的基础上,还需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帮助这些家庭彻底摆脱贫困。过去,我们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收入型贫困家庭积累了不少经验,许多可以借鉴到帮扶支出型贫困家庭上,相对而言,对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会省力一些,比如,对于子女就学造成的困难家庭,是否可以通过爱心企业的资助,或者帮助他们申请免息助学贷款等多种方式,化解这些家庭的危机。

  此次社会救助政策的调整,拉开了帮扶支出型贫困的序幕。我们也呼吁更多的社会力量能够参与其中,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不让他们在奔小康的路上掉队。

 

标签: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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