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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13名有功人员获奖励
2016年9月12日 08:35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陆成钢 通讯员 冯海军

  本报讯 9月5日上午,嘉兴市治水办举行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仪式,对13名举报人员实行奖励。市治水办表示,经过短短4年时间治水,嘉兴水质基本接近上世纪90年代,但治水是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政府、群众、治水办和专业机构各自发挥作用,希望热心市民继续发挥监督作用。

  污染水环境行为应该受到阻止

  “我只是觉得污水不能这样随意泄漏,不然太污染环境。”秀洲区王江泾居民盛先生今年4月发现当地一家喷水织机企业在污水排放时存在大量泄漏现象,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于是打电话向治水办举报。

  他告诉记者,他小时候可以光着身子在河里游泳,甚至直接喝都问题不大。为了保护水环境,每一个负责任的企业要做到守法自律。“奖励其实真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这种行为应该受到阻止。”

  在此次受奖励的13人中,记者注意到范围涉及各个县(市、区),污染水环境行为包括企业向河道排放污水、河面大量油污漂浮、大棚甲鱼养殖场将废水排河、养鸭场废水直排河道,等等。

  市治水办督查处处长印俊说,今年初以来,收到的各类举报大概有300件次,除了一些重复的、已经受理的、已经在处理的等,大概有十分之一的举报属于有效举报,市治水办已经通知举报人员分批领取奖励。

  在当天的奖励发放仪式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治水办主任施震东还特意听取举报者对全市治水工作的意见建议。他表示,治水的变化和成效大家有目共睹,但后续治理和维护需要社会共同努力,也需要每一个群众的参与,对于水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会继续依法处理,对被举报的问题还会加大跟进力度。同时,保证对举报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水环境继续需要群众监督

  据悉,今年4月市“五水共治”办和嘉兴市环保局联合发出《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五水共治”有奖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经执法部门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的七种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给予举报人500~3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当天市“五水共治”办也再次明确了上述七种行为,即(一)排放污水可能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二)工业企业直接或间接向河道偷排漏排污水的;(三)宾馆、餐饮、物流、清洗等三产服务业企业存在向河道直排漏排污水行为的;(四)在各级政府依法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非法养殖行为的;(五)规模养殖场向河道排放不达标或未经处理养殖废弃物的;(六)清“三河”(垃圾河、黑河、臭河)存在反弹现象的;(七)其他对水体造成污染的情形。

  市“五水共治”办呼吁:治水为了公众,治水依靠公众。根据该办法规定,举报人需提供以下内容:被举报对象的名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间、具体位置;违法违规佐证材料,如照片和录像等;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必要时,责任部门可以要求举报人协助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对同一主体的同一违法违规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被举报人再次涉嫌违法违规的,可以继续举报,经核实后可再次获得奖励;联合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另外,下列情况不予奖励:举报内容经核查不属实的;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对象不明的;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已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举报人未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

  举报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电话举报:0573-82522026、18305735454(工作时间);信函举报,嘉兴市“五水共治”办督查处,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新气象路618号2楼市“五水共治”办,邮政编码:314000。

标签: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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