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3年为耕地每亩50元、基本农田每亩60元;2014年为耕地每亩100元、基本农田每亩120元;2016年为耕地每亩120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每亩140元……”三年前,南湖区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向保护耕地成效出色的村发“红包”,补偿标准也逐年提高。日渐完善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有效激发了当地村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嘉兴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浙北粮仓”之美誉,现有耕地31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72万亩。不过与全国很多地方一样,近几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耕地保护的压力日渐增大。如何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耕地,成为嘉兴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命题。
从2013年起,嘉兴在全省率先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补偿标准不低于50元/亩。这一标准是嘉兴划定的最低线,对于财政条件好的县(市、区),鼓励高于这一标准。2014年,嘉兴市政府又明确提出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实行差别化补偿,补偿标准不低于100元/亩。为扶持经济薄弱村,对没有违法用地的薄弱村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亩,提高部分全额留作村级集体专款专用。2015年这一标准再提高20元/亩。目前,各县(市、区)结合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的补偿政策,正在抓紧完善2016年度耕地保护补偿政策和标准。
海宁袁花镇双丰村,全村耕地面积8635亩,人均耕地1.445亩。走在村内,随处可见百亩以上、千亩左右的成片耕地。“近几年,我们每年都能分到近80万元耕地保护补偿资金。按规定,村里留下一半作为村级统筹,主要用于农田道路及排灌渠的建设、维护和修缮等项目。”双丰村村委会主任吕学超表示,自补偿激励机制出台后,村里通过网格化监管、不定期巡查和信息员反馈等途径,及时发现和阻止了15起违法建筑和破坏耕地的行为。
“政府有奖励,主要是让我们保护耕地,反正挖鱼塘、种苗木、建农房等破坏耕地的行为,肯定是不行的。对我们来说,补偿的钱虽不多,也算一笔收入。加上村里农田道路硬化、排灌水设施完善了,我们流转土地的租金也能提高,目前每亩可以租到960元。”60岁的钱跃建,家里有3亩地,其中1亩种口粮,还有补偿金;剩余2亩流转给了种粮大户,“做梦都想不到,我们种了一辈子田,现在管好田还能拿到政府补贴,国家的政策真是好。”
南湖区大桥镇云东村去年才拿到耕地保护补偿金。说起前两年没拿到补偿金的事,村党总支书记陈明根充满了懊悔:“第一年实施补偿机制时,村里没有足够重视,所以未拿到补偿金。第二年因为一个违法用地未整改到位,还是没有拿到补偿金。第三年,我们下定决心,一定要拿到这笔补偿金!”这一年,云东村以区块为单位划分为9个网格,每个网格落实一名责任人,做好耕地保护工作。另外,还发挥全村87名党员的带头作用,有效做到了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随着耕地保护补偿工作的深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保护耕地的意识得到明显提高,保护耕地的责任更加明晰,充分发挥了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对保护耕地的主体作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对耕地保护工作更加重视。通过三年来实行耕地保护补偿与违法用地相挂钩的政策,无违建村数量大大增加,违法用地比例明显下降。据统计,全市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中耕地的初始比例从2012年度的23.93%下降到2013年度的11.16%,再下降到2014年度的8.02%和2015年度的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