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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参保人员社保局喊你去缴费
2016年8月9日 09:26 来源: 南湖晚报 晚报记者 曹起铭 通讯员 张晓英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事务局获悉,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已经全面铺开。个人缴费通知目前已经下发,参保人员应及时缴纳本年度居民养老保险,以免中断缴费。

  据介绍,今年年初,市社保事务局发布《关于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确定嘉兴市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别为1800元、2600元及3300元。此外,已参加或享受被征地居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农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供养、精简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可按每年500元或800元标准缴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据介绍,根据《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市人社部门以统计部门核定的上上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两者之和的平均数为基数,按8%的缴费比例公布三档绝对额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按三档标准选择缴费。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社保局职能处室组织有关人员按镇(街道)、村(社区)分期、分批生成了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应征数,共涉及293个村(社区),发送市财政并传递到相关银行,同时批量打印个人缴费通知书5.2万余份,通过镇(街道)、村(社区)下发到参保人员手里,确保城乡居民及时缴纳本年度居民养老保险,以免中断缴费,造成补缴费用的多支出。

  

 

标签: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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