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2016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和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了解,申请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按照《嘉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填写认定申请表;附法人营业执照或证书与孵化场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及学历证明复印件;管理工作人员名单、职务以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孵化器主要管理制度;在驻企业汇总表,毕业企业汇总表,并包括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在驻孵化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简历及其学历证明复印件;及当地政府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包括设立孵化器种子资金的有关文件依据等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8月19日前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在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8月26日前将认为符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的单位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