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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征兵工作8月1日全面展开
2016年7月26日 08:40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戴纯青 通讯员 时 庆

  本报讯 昨天下午,在收听收看全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市政府、嘉兴军分区召开全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去年的征兵工作情况,通报表彰了2015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对今年征兵工作任务作了部署。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的相关政策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和新要求。首先,征集指标有了新调整,今年,我市征集任务将在去年基础上减少15%左右,大学生征集比例要求有了新的提高;其次,体检新规正式施行,随着国家出台新的体检标准与体检办法,体检信息化管理系统已全面推开使用,省征兵办修订下发了新的征兵体检有关文件;同时,今年的大学生征兵政策有了新的拓展,为鼓励大学生参军,教育部与浙江省相继出台有关文件,征兵向大学生聚焦,政策向大学生倾斜已成为新常态;另外,军队改革和护航G20维稳安保也将给征兵工作安排带来一定影响。

  在具体的征兵时间上,今年征兵工作将从8月1日全面展开,9月10日起运新兵,9月30日结束。在征集对象和范围上,今年的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具体地说,男青年非农业户口的,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的,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在征集年龄上,男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放宽到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在征集办法上,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6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标签: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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