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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筑工地将建“流动党支部”
2016年7月1日 09:05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张 萌 通讯员 朱跃忠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全市建筑企业党建工作,加大建筑工地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服务和管理力度,积极引导并发挥工程项目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推进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我市建筑业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选取9家建筑企业试点开展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为建筑工地流动党员打造一个“红色驿站”。

  记者了解到,此前我市下发了《嘉兴市建筑工地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出施工总承包企业党组织应在工程工地开工后,对建筑工地党员情况进行调查排摸,全面掌握工地项目部党员的人数、结构和分布情况,逐级建立党员管理台账信息库,并对工地临时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建筑工地符合建立临时党组织要求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后3个月内,单独组建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明确党组织负责人,并以施工总承包企业党组织名义发文予以公布。工地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随工程完成而自动撤销。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全市在建项目工地1847个,在建筑工地建立“流动党支部”的呼声也日益强烈。浙江鑫达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项目建设中,不少工地流动党员也很希望参加项目所在地的党组织活动,在建筑工地建立临时党支部就是为工地流动党员打造了一个“红色驿站”,这些临时党员既包括项目的管理人员,也包括项目监理人员、施工人员等。通过这样的“临时党支部”既可以建立一个长效学习、管理机制,又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对整个工程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在组建临时党支部的过程中,我们要结合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加强对建筑工地流动党员的动态管理。”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局长汪旭明表示,同时鼓励流动党员亮身份,对工地流动党员纳入工地党组织管理,建立建筑工地流动党员花名册,全面掌握建筑工地流动党员的变化情况,做到党员底数清、进出工地时间清。

  同时,工地党组织要在工地现场设置党员活动场所,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依托建设工地民工学校或其他场所,在工地现场开展“建馨家园”创建工作,做到有党的组织、有活动场地、有明显标识、有工作制度、有活动园地、有浓厚氛围。

  据悉,今年我市建筑企业主管部门已经选取了巨匠、鸿翔、鑫达等9家规模较大的建筑企业作为试点,开展建筑工地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培养先进典型,形成较好的机制和初步经验。

标签: 责任编辑: 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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