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都回家看一看有没有独生子女证,没有的赶紧补办,因为到6月30日后永远不办了,退出历史舞台,以后,国家还会给这一代独生子女和老人不少政策,大伙相互转告,这个文件是全国的。”最近这样一则消息,在不少秀洲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和各大微信群、QQ群中疯传,也导致不少市民纷纷跑到社区(村)计生窗口要求领表办证。那么,这则消息是真是假?记者从秀洲区卫计局获悉,该消息不实,系谣传,请市民们勿信勿传。
日前,家住王店镇的吴阿姨早早守候在四喜社区计生窗口前,要求填表格,给孙子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简称独生子女证)。尽管工作人员向其解释了网上流传的信息是假消息,只要是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孩子都还能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必要急着赶着办。”但吴阿姨说:“网上都在传月底前不办就办不了了,那以后真有一些优惠政策都享受不到了,早点办掉也安心。”最终,工作人员还是帮她进行了登记、填表。
记者从秀洲区各镇、街道计生办了解到,近日来,受网上传言影响,不少市民都扎堆进行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证登记和填表。记者特别采访了秀洲区卫计局政策统计科科长金国强,据其介绍,6月底停办独生子女证的消息是谣言。“截至目前我们都没有收到相关文件和通知要在6月底停办独生子女证,按照规定,只要是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在其14周岁之内皆可办理。”金国强说,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确实将成为一代人的历史记忆。不过,对于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仍可按规定申请补领新证。
那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何用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可每年领取不低于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14周岁止;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对于独生子女14周岁及以下的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其独生子女住院费用报销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独生子女亡故后不再生育和领养的父母,参加合作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镇两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承担;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可享受每人每年960元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在女方年满49周岁,可领取每人每年8400元的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的,可领取每人每年9000元的特别扶助金。
“另外,目前秀洲区还为18周岁以下的秀洲籍独生子女家庭,购买了计生家庭系列保险,为全区独生子女家庭撑起了保护伞。”秀洲区计生协会秘书长沈林芳说。
独生子女证办理又是什么流程呢?“其实,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很简单,只要由夫妻填表申请,提供小孩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再由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审核办理即可。”金国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