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因犯容留卖淫罪经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判处管制两年。新区司法所在通知其报到时,得知陈某因下半身瘫痪,又出现发高烧的情况,行动极其不便,无法自行到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为此,日前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上门为其办理了入矫手续。
司法所矫正办的工作人员携带法律文书到陈某家中,因其卧床不起,工作人员在其床边为其办理了入矫手续,详细了解其生活及思想情况,告诉其应当遵守的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并祝愿他早日康复。陈某认真聆听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并对司法所人性化执法十分感谢,表示今后一定服从社区矫正机关的监管,好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