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周末,有两个省份传出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消息:一是,从6月1日起,湖北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将总体降低10%左右;二是,山西省确定,在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上实行货车大幅优惠减费政策,优惠期暂定为一年。
近年来,虽然坊间对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争议不断,但一些地方依然提高了部分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延长了部分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而祭出的理由,无非是高速公路经营亏损,收不抵债。在此背景下,突然传来湖北、山西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消息,的确令人欣喜。
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几何,国家并无统一规定,如此,不仅各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有差异,即使在一省之内,不同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也可能有所不同。
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是升是降,关键要看怎么算账、算什么账:如果只盯着高速公路本身的收入和支出,那么对于公路经营方而言,收费标准自然越高越好,只有涨价的冲动,没有降价的道理;而如果着眼于高速公路在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大动脉”角色,着眼于它应该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那么在收费还贷压力逐步缓解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公众,适度或者梯度降低收费,更多地兼顾降费之外收获的社会效益和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便不失为令人点赞之举。
换言之,高速公路收支情况如何,这是一笔要算清楚的账,但还有更大的账需要我们心中有数,那就是经济效益的账、社会效益的账。湖北、山西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预计一年将分别减少收费18亿元、16亿元,这是公路经营方的损失,同时也意味着人们的通行成本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降低,其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不可估量。举个简单的例子吧:高速公路降低收费后,可能让更多人乐意驾车出游,旅游要买门票,要吃饭、住宿、购物,车主省了10元过路费,却可能增加了上千元开支。我们总说要拉动内需,内需不就是这样拉动的吗?
一车货物运到北京比运到美国还贵,这是不正常的;货车司机不超载就不赚钱甚至亏本,这更是不正常的。种种数据和事实都表明,高速公路收费偏高导致物流成本畸高,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更需要以降费措施疏通高速公路“大动脉”,以减轻企业和车主的负担,让货物更加自由地流通,让人们更加自由地出行,这是可以算明白的“大账”。
高速公路降低收费的“口子”已在湖北、山西两省撕开,接下来是否有其他地方效仿,我们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