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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启动“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2016年4月19日 08:57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竺军伟 通讯员 李明德

    近日,秀洲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启动了浙江省AA级、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申报培训工作。

  近年来,随着“有诚信才有市场”理念的深入,“守合同重信用”(简称“守重”)已成为企业融入市场并参与市场活动的一块“金字招牌”。2016年初,浙江省工商局对原有“守重”企业认定办法进行改革,并出台了《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简称《办法》)。对符合“守重”条件的企业,将其合同信用等信息向全社会予以公示,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6年度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日前已启动。

  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根据《办法》,此次秀洲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遵循自愿参加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激励原则和非行政救济原则。与往年不同的是,“守重”活动已由原来的认定命名改为社会公示,相比更为科学、透明、公开,同时,打破了“守重”称号终身制,对公示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如有违规可撤销称号。公示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公示期两年。公示机关向公示企业颁发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在公示期内,公示企业可以在交易、招投标等活动中出示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证明其信用状况,也可以在其产品或者服务以及包装、装潢、产品说明、广告宣传中使用“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字样或标识,但应注明公示机关、公示时间及公示期。

  此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动态监管。被撤销公示的企业,自公示机关撤销该企业公示之日起四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示。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部署,今年是秀洲区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第一年,将“守重”单位的产生方式由认定命名向社会公示转化,通过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相关信息,既让社会公众监督企业经营行为,也给予企业打造形象的窗口,明确政府部门的定位和角色,使“守重”活动更加科学、透明、公开,也有助于提升社会民众和广大企业对活动的关注与参与热情。

标签:企业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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