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在行政执法部门试点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活动”……昨天,记者从秀洲区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完善队伍准入、教育培养、作用发挥等三大机制,以此充分调动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热情。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既是价值风向标,更是关键推动力。作为群众眼中的领导干部,在办事过程中能不能遵章守法、公正廉明,不仅影响到政府的形象,而且影响到法治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领导干部只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大群众才能心悦诚服,齐心协力共谋发展。领导干部若目无法纪、我行我素,广大群众就会怨声载道,发展也就搞不起来。只有当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习惯,才能形成上行下效的良性示范,引领全社会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信仰法律,构建起良好的法治氛围。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关键在于提高以学法用法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市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去年还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并要求领导干部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研讨等形式,依托“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等平台,深化学法用法效果。这充分体现了把法律制度与现实工作结合,把学习与运用相结合的思路,有助于通过法律制度的学习来取得学以致用的扎实成效。从另一层面来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了,才能更好地起到模范表率作用,整体强化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当做“火车头”。作为领导干部,承担着特殊责任,既是依法治国的组织者、领导者,同时又是实践者、引领者,应当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努力做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