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改革完成之后,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业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营改增”是我国目前推出的最重要的税制改革,也是最大的一项减税计划。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营改增”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行的是“双扩”,包括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剩下的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还包括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我市2012年开始推行“营改增”,已经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据统计,截至2015年3月底,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3.36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0.6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2.73万户。“营改增”实施三年来,入库增值税约22亿元,累计减税近26亿元。我市这次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8.65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2.6倍,年营业税规模约80亿元。
在全面推开“营改增”之后,国家还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做出妥善安排。
根据改革方案,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将纳入抵扣范围,意味着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
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中,还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从税制设计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随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统一的增值税制度将逐步建立起来,今后将会通过进一步简并税制、公平税负,走向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