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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综述
2016年3月31日 08:42 来源:嘉兴日报 通讯员 马 凯 陈 健   记 者 陆成钢   

  发现各类问题920个,向党委政府提交工作建议73条,向纪委、组织、人社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11条……这是市委巡视联络办成立以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交出的成绩单。

  自2009年起,我市就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经过多年实践,巡察工作已经成为全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力抓手。2015年,党的巡视工作条例新修订后,市委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巡察工作的领导,“严”字当头,抓早抓小,已对133家市县两级部门(单位)和所有镇(街道)开展了巡察,使巡察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一把“利剑”,发挥了持续有力的震慑作用。

  “出剑”更快实现全覆盖

  市委的坚强领导是巡察“出剑”的有力保障。一年多来,市委常委会特别是市委书记鲁俊多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就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健全本级工作机制,特别是在责任单位、日常运作、发现问题的统筹整改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市纪委作为巡察工作具体承担部门,统筹协调组织、人事、审计等各方力量,坚持聚焦重点领域,把机关部门、直属单位、镇(街道)党组织班子及其班子成员作为主要对象,紧紧围绕“四个着力”,深入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扎扎实实抓整改,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器作用。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六大纪律”,着力发现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

  始终坚持开门纳谏、提前会诊,开门搞巡察。畅通反映问题渠道,进驻巡察之前,在市级新闻媒体和纪委网站上发布巡察公告,公开年度巡察部门计划和举报联系方式,把人民群众共同关注的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内容。建立会诊制度,由巡察组提前征求组织、审计、信访、司法机关等部门意见,深入分析被巡察单位的“病灶”,把提前会诊的情况作为巡察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各巡察组在进驻巡察之后,进行问题比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抽调审计、财政、检察等专业人员协助,集中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核实。

  一系列举措之下,“出剑”节奏明显加快。自本届党委以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各类巡察250余次,实现了市县两级机关部门、直属单位、镇(街道)直至延伸到村(社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式巡察。

  “剑招”更活创新监督方法

  下属单位炒股,违规拆借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账外资产较多……这是海宁市委在巡察该市供销总社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线索移交以后,经过深入调查,严肃查处了海宁市供销总社财务基建科科长沈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5300多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盐官供销合作社主任高某与沈某共谋,参与挪用公款200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

  探索“巡审联动”,引入审计专业力量,纪检监察干部与审计人员混合编组、联合进驻、联动处置,这是全市巡察工作创新方法的一个缩影。为规范开展巡察工作,我市制定出台了《嘉兴市党风廉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机构力量、巡察手段、结果运用等内容,抓住“怎么提出、怎么开展、怎么报告、怎么反馈、怎么整改”等环节,确定了问题线索发现报告、研究反馈、移交处置、整改落实等一系列制度。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分别制定了巡察的相关制度,实现了市县“一盘棋”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采取“综”与“专”相结合的方式,在做好综合巡察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专项巡察。与综合巡察相比,专项巡察具有“指向明确、点穴精准”的优点,通过循着问题线索而去,哪里有问题就巡察哪里,哪里群众反映强烈就巡察哪里,哪里资金量大、权力事项集中就巡察哪里。截至目前,市本级已针对资金集中的社保金融领域、工程投资量较大的水利城投单位、审批事项改革一线的市场质监等重点部门进行了巡察。通过深入解剖一个部门、一个系统在这些专项工作运行方面的突出问题,对被巡察单位“洗洗澡、治治病”,“挑破脓头”、端正党风作风。

  在工作中,充分学习借鉴上级巡视工作经验,实行巡察组组长不固定、巡察的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察组与巡察对象的关系不固定,组建巡察组组长库、一次一授权,有效排除人情干扰,确保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目前,我市已组建起强有力的巡察队伍,从纪委、纪委派驻机构、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选定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干部作为巡察成员,并邀请党代表、特邀监察员参与巡察工作,对巡察工作给予全程监督,提高巡察工作的社会透明度。

  “剑刃”更利纪律严起来

  巡察是手段,发现问题、严肃纪律,查根纠源、整改到位,既治树又护林才是目的。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市农业经济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洪根,市水利局原副调研员张建明等一批问题线索被掌握,并得到了严肃查处。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我市加大了问题线索处置力度,严格移交问题线索程序,建立了逐级报告、线索移交审批、线索梳理转化、跟踪整改督查等规范制度,对重要紧急的问题线索实行边巡边交。据统计,通过巡察发现线索、移交查办案件37起,党政纪处分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5人。

  发现贪腐线索,找出“老虎”、“苍蝇”,并不意味着巡察工作的结束。解剖麻雀,查找共性问题,找出单位、行业和领域的腐败易发多发风险点,发现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从而推动共性问题的解决,才能实现巡察成果利用的最大化。如针对农经、建设、环保等领域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在相关系统内开展了“廉政大教育、风险大排查、资产大清查”等活动,制定出台“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行政审批、资金管理等方面系列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源头防范。

  与此同时,针对巡察反馈情况,各地各部门把巡察发现的不敢担当、不积极作为等问题纳入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揪住不放,坚持抓早抓小、立行立改,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力推动“四风”问题的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改进作风成效,让好的作风成为一种信念、一种习惯、一种风气、一种氛围。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察工作永远在路上。

  “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将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紧扣‘六项纪律’和‘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刚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出巡察工作在落实“两个责任”中的更大作用。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林越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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