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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启动2016年度秋季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
2016年3月30日 09:04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蒋彧淼 通讯员 倪纪闽

    日前,记者从区新居民事务局获悉,秀洲区2016年度秋季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现已启动。

  据了解,秀洲区通过多种形式抓好2016年度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宣传,使广大新居民及时了解积分制相关信息。“早在春节之前,就已经在全区范围内张贴发放《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告知书》、《积分制入学办理问答》等资料,方便辖区内的新居民在清楚了解今年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后,借助过年回家的时机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证明。”区新居民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新居民事务所已组织人员开展积分入学宣传进企入校、进新居民集聚区活动,辖区内企业和新居民子女学校积极配合,在张贴宣传资料的同时,及时向幼升小、小升初学生家长派发宣传手册,告知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相关政策进入新居民的每一个家庭。

  据了解,在秀洲区各镇(街道)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进行流动人口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非嘉兴市本级户籍人员,其适龄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申请积分制入学。积分制入学适用于秀洲区各镇(街道)范围内的公办、民办学校(不含秀洲现代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根据招生计划按积分高低排名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在5月10日至5月31日(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积分申请表和积分材料至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积分窗口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办理时提供的积分材料包括《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子女有效户籍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秀洲区新居民计划生育情况证明、社会保险清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商品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技术职称或企业证明、文化程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此外,2016年度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已办理暂缓入学申请的除外。已就读小学、初中初始年级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初始年级。积分入学相关文件、表格、流程可登录秀洲新居民网查阅或下载。

标签:新居民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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