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故意伤害案……到期时间2016年3月25日。”近日,秀洲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的墙面上多了一块电子屏幕,而且该电子屏幕上还显示着每周即将到期案件的案由到期时间等信息。
据了解,这是秀洲区检察院实行案件预警催办机制,通过提醒办案期限,加强案件流程监控,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的又一项新举措。 据介绍,以往刑事案件办理的期限,都是由案件承办人在法定期限内自己把握,一旦积压案件较多时,承办人不易掌控办案时间。
如今,区检察院案管中心为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主动做好与案件承办人的工作衔接,在系统自动对即将到期案件进行黄色标识预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案件承办情况的监控及催办,每周均对案件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期限分别进行预警,并公布于检察内网及案管大厅电子屏幕。
“不仅能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从而有效杜绝超期办案情形,而且对承办人统筹和分配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也非常有帮助。”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说,推行案件预警催办机制,还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程序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