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岁末年尾,不少人心中都会有一把小算盘,盘算着自己这一年收入多少,整个家庭积攒了多少钱。日前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发布了嘉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调查数据,调查显示,2015年嘉兴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499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38元,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排全省第4位和第1位。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已经连续12年居全省首位。
居住在秀洲区象贤新村的苏师傅家是典型的五口之家,苏师傅和老伴都已经退休,儿子儿媳都在上班,还有一个孙子在上小学。据苏师傅说,去年家里的人均收入在45000元左右,其中工资性收入26000元左右,投资、理财等财产性收入6000元左右,离退休金、价格补贴等转移性收入13000元。
苏师傅表示,日子过得一年比一年红火,自己家的收入也不断增长。其中,老夫妻俩的退休工资大概每人每月1500元,比去年增加了100元左右;儿子工资收入5000元/月,儿媳工资收入3000元/月,与前年相比有所增加;家里还有1间房间出租出去,每月的租金收入大概300元。
我市大部分城镇常住居民的收入水平和苏师傅家差不多。从抽样调查看,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5499元,比全省平均水平(43714元)高1785元,居全省11个设区市的第4位,居前3位的分别是杭州市(48316元)、宁波市(47852元)、绍兴市(46747元)。整体来看,去年嘉兴城镇常住居民的收入还是上涨不少,人均增加了3356元,这个增长的量居全省第8位。
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对比历年数据发现,“十二五”期间,嘉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1年的全省第5位,提升到2012年的第4位,至2015年已连续四年居全省第4位。
嘉兴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都遥遥领先。去年,嘉兴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连续第12年保持全省第一。调查显示,2015年,嘉兴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38元,比全省平均水平(21125元)高5713元,居全省11个设区市首位,居第2、3位的分别是宁波市(26469元)、舟山市(25903元)。
我市农村居民不仅收入高,收入增幅也比较大。从2015年增量看,嘉兴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增加2162元,居全省第3位,仅比增量列第1的宁波(2186元)少24元,与杭州的增量(2164元)基本接近。
从历年收入数据看,嘉兴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从2004年起至2015年已连续12年保持全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