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区国税局传来消息,2016年1月1日开始,国家将逐步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今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将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为避免已印制发票的浪费,也为了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衔接,货运专票最迟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正式停止使用。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和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据了解,这个新规的出台,是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兼并发票种类,方便纳税人使用保管增值税发票的又一举措。今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满足货物运输业纳税人发票使用的需要,同时也符合增值税规范管理的要求。取消货运专票后,增值税发票管理更加规范,发票种类的减少也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
“作为物流快递企业,我们经营的业务既涉及交通运输业务,又有物流辅助业务,因此我们每月既要领用货运专票,又要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种类比较多。取消了货运专票后,不仅方便了我们的发票领购、管理和开具,也使我们内部财务核算更加规范了。”嘉兴佳吉快运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