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过去,税务稽查的对象主要以人工选取为主,人工选取的标准则是根据疑点来判断,不过这一税务稽查机制已经改变。昨天,记者从嘉兴市国税局获悉,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务检查今后将采取随机抽取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改变了过去“要查谁、谁去查”全由税务机关人为确定的方式,税务检查不再“任性”。
12月上旬,嘉兴市某农资公司迎来了两名税务检查人员,听说自己公司是通过电脑摇号“中奖”的,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都觉得挺新鲜。
“这不就是‘隔墙扔砖头么’,我们不就是被砸中的那个吗?”公司财务人员陈先生带着疑惑向检查人员发问。“你们企业是稽查对象名录库中的企业,我们所有的检查对象,都是在这个库里面随机抽取的。”听了检查人员的解释,公司人员打消了疑虑。
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沈剑芳告诉记者,列入随机抽查对象的企业,都是在稽查对象名录库中产生。名录库既包括重点税源企业,也包括长期纳税申报异常企业、多次被检举有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纳税信用级别低的企业,以及被相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联合惩戒的企业。该库中既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也有企业涉嫌税收违法的异常线索。
“所谓‘双随机’,一是检查对象随机抽取,二是检查人员随机选定。前者是为了防止税务检查‘想查谁就查谁’,后者是为了防范税务检查中的人情税、关系税。”沈剑芳向记者介绍,“随机并不等于随意,而是有规则的,检查对象必须在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检查人员必须在执法名录库中产生。”
“我们公司今年是被抽中了,那未抽中的企业也许问题更大,是否意味着就顺利过关了呢?”不少企业也有类似的疑虑。市国税局稽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双随机”检查机制中,对每年抽查比例、频次和覆盖面都有具体的规定,以此保证税务检查的公正与效率。
例如对重点税源企业抽查,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每5年检查一轮;对非重点税源企业,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对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纳税人,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而且,只要是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到的企业,就不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了。
这样的规则也同样适用于检查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同一企业不得由同一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同一企业选派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必须依法回避。
“我们在实施‘双随机’的同时,还积极推动国税、地税联合检查,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沈剑芳告诉记者。据悉,市国税局、地税局建立了税务稽查联合随机抽查机制,共同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确定重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稽查,同步入户执法,及时互通查获的情况,商讨解决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