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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合司法所获评全国先进司法所
2015年12月17日 08:37 来源: 嘉兴日报 见习记者 闫拥洲 通讯员 梁飞

   “以新调新”、“三乡三情”调解方法均为洪合司法所的创新之举,他们以规范化建设、特色化工作、品牌化服务走在了全国前列。日前,洪合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洪合镇毛衫产业发达,新居民众多。洪合司法所秉承“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聘任新居民调解员运用“乡音、乡俗、乡情”、“亲情、友情、感情”“三乡三情”化解矛盾纠纷,开创了“以新调新”的“洪合模式”。在矛盾调解过程中拉近了当事人的距离,使调解纠纷更具说服力和认同感,有效提高了新居民的依法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9%以上。

  走进洪合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接待大厅宽敞明亮,办公室、谈话教育室、调解室、接待室、档案资料库一应俱全,墙上张贴着工作人员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洪合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2011年,嘉兴首家镇级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落户洪合,为群众提供着“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综合法律服务。同年,在这里召开了全市镇(街道)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座谈会,探索交流洪合中心建设经验。

  “律师定期‘坐诊’从这里起步。”洪合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服务站”成立之初就组建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职业律师、专职调解员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建立了与派出所、法庭等部门的衔接机制,突出便民、公益、专业的优势,整合了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服务等职能,围绕行政服务窗口化、法律援助便民化、矛盾调处快捷化、法律服务集约化的工作目标,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平台专业优势,“服务站”实行职业律师定期“坐诊”,零距离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洪合司法所积极作为,创新集中教育方式方法,以“德行秀洲”为主题,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到该镇道德讲堂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四德”作为教育内容,运用“身边的好人好事”感召社区服刑人员,提升教育改造质量。近三年来,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无重大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刑释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均达到95%以上。

  近年来,洪合司法所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通过下村进校、文艺汇演、摆摊设点、微信微博,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助力中心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同时结合镇情实际,因地制宜,强化新居民普法宣传,组织网格内综合服务协管员利用上门入户办证、“三合一”消防检查等机会,宣讲各类与新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了他们的法律意识。

  “洪合司法所以社会治理创新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为目标,狠抓业务开拓,以有为争有位,以实干创佳绩,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护一方和谐,保一方安定作出了突出贡献。”秀洲区司法局局长姚福祥说道。

标签:先进 责任编辑: 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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